德國與台灣桌球制度之比較

安振吉 / 國立台北科技大學體育室

李玉麟 / 經國學院運動健康休閒系

壹、前言

一個有效與合適的制度,或是一種刺激國內選手與外國優秀選手對抗的獎金大賽,往往能促使該運動的蓬勃發展或以賽帶訓,培育出更多的苗子。國際與各國為了發展桌球運動,紛紛採用適宜本身合理的制度,如國際桌球總會(International Table Tennis Federation .簡稱I.T.T.F)的(累積)積分制度,美國、加拿大桌球總會採用的技術能力積分制度(內插制),德國、中國採用的聯賽制度,法國採用雙軌制度(既積分與聯賽制度),日本大手筆的健勝苑獎金賽等;相較於以上國家,國內目前則尚無明確的推廣制度,只是一般的常態性比賽。

以今年ITTF舉辦 之職業桌球巡迴賽來論,除了中國選手獲得佳績外,日本和南韓的選手實力一直扶搖直上,德國選手也獲得不錯的成績;歸咎其中原因,南韓除了本身的訓練外、科 技整合、鼓勵新秀前去參加各站公開賽吸取經驗並獲得不錯的成效;日本因為健勝苑獎金巡迴賽要求參賽的國際球星,第一場的比賽一定要跟日本選手對戰,再加上 聘請中國教練到日本教球或是選派球員前往中國集訓,整體戰力與經驗值也相對提高;而歐洲地區的桌球運動,除了歐洲聯賽和歐洲俱樂部聯賽外,在德國漸漸取代 於瑞典成為歐洲桌壇霸權的同時,行之多年的聯賽制度是一個促進及提高桌球運動技術水準的原因之一,如國內俗稱的德 國職桌俱樂部,實在是國際級桌球選手的訓練天堂,來自各國的頂尖選手都不約而同地在此「進修」(李玉麟、蘭震輝、安振吉,民92),例如:大陸選手王勵 勤、劉國梁、白俄羅斯選手薩姆索洛夫、比利時的塞夫、台灣的蔣澎龍,瑞典的佩爾森,到現今仍在德國俱樂部的莊智淵,波爾和華德納;國內青年好手吳志祺、周 東昱、黃煒晉將於下一個球季也要在德國接受聯賽的洗禮。在此,筆者尋找一些相關資料以及也參與德國俱樂部,對此制度亦有所了解,以下就德國聯賽制度作一敘述。

貳、德國聯賽制度分級

對於德國聯賽制度,它分為十二級(表一),第一級為Bundesliga(聯邦聯合會,就是俗稱德國職桌俱樂部),眾多球星都在此打球,姑且不談優厚的職桌獎金與個人簽約金,能與世界級的選手同台演出,吸收與適應各式的打法,其隱藏的價值更是非凡;所以連對岸的中國亦參考德國俱樂部的模式發展出桌球聯賽;第二級為Bundesliga Nord(北部) und Sued(南部),第三級為Regionalliga,第四級為Oberliga,前四級原則上都有年薪,較高級數還有選手簽約金。  

 

表一:德國桌球聯盟級數及名稱

第一級
Bundesliga
第七級
Bezirkaliga
第二級
Bundesliga Nord und Sued
第八級
Bezirksklasse
第三級
Regionalliga
第九級
Kreisliga
第四級
Oberliga
第十級
1. Kreiskasse
第五級
Verbandsliga
第十一級
2. Kreiskasse
第六級
Landesliga
第十二級
3. Kreiskasse

 


德國俱樂部前三級賽事

 

德 國桌球俱樂部前三級比賽是採單循環主、客場制,主場一場、客場一場,每隊需對戰兩次;其人員是以當季登錄球員為主,可登入者最少四人,最多視球隊大小、可 支付的簽約金來決定,比賽內容為前兩點雙打,後八點單打,比賽前需填寫球員出賽表,主場隊伍單打排序為ABCDABCD排序,客場隊伍為XWZYWXYZ 排序,即主隊一號對客隊二號,主隊二號對客隊一號,以此類推,先勝六點者為贏該場次,總積分獲兩分,輸隊則零分,如果比賽情況為五比五平手,則各得一分; 其最後結果是算全部賽事總表勝率,戰績相同則看局數比;取前四名採單淘汰制,第一和第四隊比,第二和第三隊比,亦採主、客場,兩次比賽相加,勝者晉級而在 總決賽再比兩場而分出名次。不過在第一級,該年度最後一或兩名需掉下到第二級球隊,北區和南區冠軍隊可升級到一級;第二級與第三級亦是這樣的情形。
不過,為了加強戰力,在年度結束後,各球團都會開始物色優秀選手,選手們有時也會因為贊助廠商和個人利益轉隊,例如:DONIC廠商有贊助奧豪森(Ochsenhausen)隊和普立德(Pluederhausen)兩個隊伍,莊智淵之前由普立德隊轉到奧豪森隊,前年度DONIC簽約選手華德納就加入了普立德隊去年佩爾森亦加入普立德隊(今年轉任他國教練)今年度華德納則從普立德隊(去年度解散又重組,註冊在Bundesliga Sued)跳槽到TTC Maberzell(Tischtennis Sport 2002-5)。所以,常會發現選手於不同年度代表不同球隊出場比賽。


德國俱樂部四到十一級賽事


賽事亦是採單循環 主、客場制;其人員是以當季登入球員為主,可登入者最少六人,比賽內容為前三點雙打,其順序為主隊第一雙打、第二雙打和第三雙打,客隊為第二雙打先、再來 為第一雙打與第三雙打;後十二點單打,比賽前需填寫球員出賽表,主場隊伍單打排序為ABCDEFABCDEF排序,客場隊伍為VUXWZYUVWXYZ排 序,先勝九點者為贏該場次,總積分獲兩分,輸隊則零分;如果比賽情況為8比7時,需再加賽一場雙打,雙方第一雙打對戰,當分數為8比8時,則各得一分;其 最後結果是算總表勝負場次,戰績相同則看局數比,同樣亦有升降模式。這八級亦會產生優秀選手在下一季時越級參加比賽,當該球員在當季比賽戰績優越,可能是 高技術低就層級,一樣會被其他球隊網羅,甚至可以領取簽約金。



德國俱樂部第十二級賽事


賽事與之前一到三級 一樣,人數只要四人參加,不過,比較特殊的是多了四個單打,先兩點雙打,再十二點單打,其排序為主隊是雙雙ABCDABCDACBD,客隊是雙雙 XWZYWXYZYWZX,即後四點單打為各隊一號跟各隊三號打,各隊二號跟各隊四號打,先獲得八點為勝隊。學童與青少年亦是採用此種比賽制度。

參、德國聯賽制度與台灣現況制度之分析


在中華桌協尚未有合 理的制度之前,台灣的比賽除了中華桌協舉辦之全國中正杯、全國錦標賽、國手選拔賽、國手排名賽、自由杯國小組、國中組、長青組與青少年菁英賽外,其他都是 鄉、鎮、市桌委會或是熱心推廣桌運單位所舉辦;因此,賽制方面比較混亂,會因主辦單位設計、參與球隊多寡、組別而產生不同的比賽方法;不像德國已把該一年 度計畫擬定與賽制方式一致。表四為德國制度與台灣比賽現況之分析。

表二:德國制度與台灣比賽現況之分析


德國
台灣
方式
▓聯賽制度
▓入會制、球隊登錄
▓四人十分制、六人十六分制與四人十四分制
▓分十二層級,各級前、後兩名晉、降級
▓採主、客場制
▓分學童、青少年和成人組
▓無聯賽制度
▓採雙敗淘汰或分組循環再單淘汰
▓分個人單打和團體賽事,團體有三人五分制、六(七)人五分制或九人七分制,單雙不可重複
▓依情況分學童組、大專組、社會組、機關組和長青組
成績計算
▓先贏六點、九點或八點為勝隊
▓採勝率比,前一或兩名晉級,後一或三名降級
▓每隊需對戰兩次
▓每隊可註冊四至六人
▓三人五分制與六(七)人五分制,先贏三點為勝隊;九人七分制,先贏四點為勝隊
▓分出勝負,取前三名或前六名
優點
▓以團體作為考量且可凝聚全隊之間感情
▓對戰對手較相近
▓會有後援會與球迷的產生
▓競技運動兼普及運動
▓每人都會打到一場雙打與單打
▓以團體作為考量且可凝聚全隊之間感情
▓競技運動兼普及運動
▓多人、多隊同台演出
▓立即產生該次名次
▓一次比賽只需一個大型場館即可
缺點
▓採全隊勝率,無個人積分
▓無法瞭解個人實力在全國的落點位置
▓需有較固定的場館

▓無積分,無法瞭解個人實力在全國的落點位置
▓有時對戰對手實力懸殊,會產生參加者沒有下場比賽的窘境
▓比賽頻率沒有固定

 

筆者們針對德國制度與台灣比賽現況在此作較詳細的分析與比較:

一、系統架構與場館問題
德國人 做事一板一眼且有計畫,可以從他們的聯賽制度中窺看出,該一年度場次時間與場館確定,升降級數方法詳盡且分明;除了前三級數會有贊助場館之使用,一般級數 的場館原則上與學校結合,且利用晚上、星期六或星期日辦比賽,完全不會影響學生們上課(德國下午時段學生們幾乎從事運動活動)。而台灣方面,中華桌協亦將 該年度主要賽事公布,不過,一些鄉、市、鎮相關比賽則是看主辦者意願、經濟狀況與臨時起義;當然,一些每年例行性的民間比賽,如台南生達杯、清水觀音杯, 雖不列入中華桌協行事曆,但桌球愛好者都知道有這些比賽。目前比賽場館除了借用縣、市政府體育場館外,大部分也都是跟學校租用,為防與學校單位場館使用時 間衝突,比賽單位都是需先尋得場館之後再辦活動,所以,較臨時性且無長遠計畫可言。

二、會員入會與各地互動
「會 員登錄且繳交會費」,這是德國聯賽制度的規定,沒有入隊登錄,空有好技巧一樣不能隨隊打球,登錄還有時間的限制,球季開始前就要先登錄球員資料,最遲球季 第一個月要全部定位,時間一過,不能更改球隊登錄;因為主、客場制與資料取得方便,選手與比賽的資料庫建立起來,可知道選手在這一季中獲得成績或輸贏程度 如何?也讓選手瞭解自己也瞭解其他選手情況;因為有隊伍,有歸屬感,也可相互訓練,有時也會安排友誼賽,增加地方互動。而台灣部份則是比賽前繳交報名費後 即可參加比賽,有些球隊如機關團體、公司行號、訓練中心、桌委會較易形成隊伍來比賽,有時為了加強戰力或是球員臨時有事而情商槍手,球員方面會不易呈現固 定班底;台灣其實個體戶比較多;所以,日前利用隊與隊情況作友誼賽較不常見,反而是球員本身打遍各球場與桌訓中心,相對來講,等於是以賽代訓來增加經驗與 技術,缺乏練習的伙伴。

三、球員參與與比賽頻率

當然,如果以德國俱 樂部前三級來論,譬如第一級,十隊比賽,總場次90場次,以九至隔年四月約32個星期來看,每週幾乎有2-3場次比賽,那如果考慮歐洲俱樂部聯賽和 ITTF所辦的公開賽和各大錦標賽,球員幾乎是每週比賽,這只是第一級狀況;如果從第四級起,每隊六人,十二支球隊為一團體,全部132場次,一聯邦約有 1-3個團體,(德國有十六的行政區,視行政區大小而產生不同團體);之後,第五級是第四級的二至三倍人數,第六級又是第五級的二至三倍人數,以此類推, 到第十二級打球的人已是非常驚人;如果十二級數同天開打,人數破數萬的情形非常屢見。而台灣球員參與比賽最佳時後,應該是多年前的民生報所舉辦的民生杯, 分北中南三地區同時開打,人數約2000人已是非常龐大;一般比賽都是數百人的比賽,最好時也不過千餘人,跟德國相比,人員參與實在是太少了。而比賽頻 率,中華桌協主導比賽平均約一個月一次,地方單位則因沒有回報系統,業務不相往來,故不知實際頻率為何?


四、比賽對手與球隊凝聚

德國制度因為採團隊與分級,所以,以團體作為考量且可凝聚全隊之間的感情,對手水準也較為接近,主場會 有後援會與球迷的產生,甚至後援會亦會到客場幫球員加油;台灣則無分級,程度好與程度差需同台演出,有時可發現比賽結果呈一面倒現象,內容非常不精彩;不 過,因為採團體賽,仍可凝聚全隊之間的感情,有些乙組隊伍甚至以參加比賽來當作好朋聚會,聯絡感情;至於後援會,幾乎沒有,但幾位重要球星與新秀,會有球 迷等著觀看比賽與簽名。


五、資料收集與處理

德國聯賽制度原則上 由DTTB(德國桌球總會)總負責統籌管理,賦於各邦桌球委員會負責該責任地區的,各地區比賽完資料需回傳各桌委會利於登記作業,並上網公布成績;等到球 季結束後,再統一繳回DTTB,按照成績升、降級或維持該級。台灣方面除了中華桌協主辦或委辦比賽會留資料且存檔,並將成績經由媒體與網站公布外,其他非 中華桌協相關的比賽結果,有時會經由媒體報導,有些熱心的網站會公布,但主辦單位卻可獨立作業(頒獎、自己存檔、相關活動)不需要回報成績。這種情況可造 成主辦單位的自主性與簡單性,但也造成全國桌球相關資料未能統一有效收集與查詢,中華桌協亦只能協助該有的檔案而已,對有心探討台灣桌球相關歷史的人,無 疑是個憾事!

肆、結論


在此僅簡略地介紹德 國職業桌球俱樂部與跟台灣賽制之比較。目前德國桌球聯賽正如火如荼的展開捉對廝殺,國內好手莊智淵、吳志祺、周東昱、黃煒晉也在德國展開桌球方面的另一樂 章,希望他們所屬的單位能獲得好成績。筆者有幸地也曾在德國觀看了小莊的精彩表演與華德納、佩爾森、波爾等球星們的精湛技術;在觀看之餘,也冀望在台灣地 區能夠積極的發展屬於自己的一套制度來推廣桌球風氣、增加運動人口、資料完整健全、增加收入來源、凝聚團隊向心、促進人際關係。當然,目前官方單位尚未有 好的建議與意見,也不奢望為了快速達成制度而內容空洞不嚴謹,需要且做且改相關內容;若有一健全制度的長遠計畫推行,能將桌球運動轉變為生活中的重要活 動,並藉此逐步厚實民眾參與運動成為生活習慣的一部分,上述的條件,也將會一一實現的。


參考文獻

[ 本帖最後由 隔夜茶 於 2007-8-5 11:30 編輯 ]

轉貼來源:http://www.table-tennis.tw/viewthread.php?tid=7784&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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