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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九十九年「新竹縣(市)警察之友會杯」桌球錦標賽競賽章程

一、目的:為提倡全民體育,快樂運動,活出健康,鍛鍊體魄,以球會 友,藉切磋球技,以提升全民桌球水準。

二、主辦單位:新竹縣(市)警察之友會。

三、 協辦單位:新竹縣體育會桌球委員會。

四、 承辦單位:新竹縣竹北市佳家桌球協會。

五、 比賽時間:中華民國九十九年十二月五日(星期日),上午8時30分起。

六、 比賽地點:聯華電子聯園活動中心二樓體育館。

              (新竹市力行三路9號  電話:03-5782258*37010)

七、 比賽項目及參賽資格:

(一)  機關團體組:桃竹苗地區服務於各機關團體及學校為單位組隊參加。

(二) 社會組:須年滿二十歲皆可自由組隊參加。

(三) 壯年組: 男45歲出生於民國五十四年(含)之前者,女35歲出生於民國六十四年(含)之前者,均可自由組隊參加。

(四) 長青組:男生出生於民國四十年(含)之前者,女生出生於民國四十九年(含)之前者,均可自由組隊參加。

八、比賽方式:

(一) 機關團體組:三單兩雙,7人5分制,女子可跨組,單雙打不可重複。

(二)  社會組:四單一雙,6人5分制,單雙打不可重複。

(三)  壯年組:四單一雙,6人5分制,單雙打不可重複。

(四) 長青組:四單一雙,4人5分制,單雙打可重複。

九、比賽制度:將視報名隊伍多寡,於領隊會議中決定。

十、比賽規則:採中華民國桌球協會所審定之最新規則。

十一、比賽用球:採用(Nittaku)日桌牌40mm三星黃色比賽專用球。

十二、報名:

(一)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月25日(星期四)下午十五時止。

(二)  報名地點及收件方式: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8號

                         (新竹縣議會行政室)

      電話:03-5519191*365  陳小姐

      傳真:03-5541891

      電子信箱:c5004@hcc.gov.tw

  使用傳真報名及電子信箱報名之隊伍,煩請務必來電確認相關資料。

(三)  社會、壯年、長青此三組別,僅限每人各報一組一隊,不得跨組及跨隊。

(四)  若於跨隊報名者,本大會驚於領隊會議時逕行決議或刪除,各隊不得異議之。

十三、抽籤會議:於11月26日(星期五),上午十時於新竹縣議會第四會議室舉行賽程抽籤,報名隊伍未派員參加者,均由大會代為抽出,不得異議。

十四、獎勵:

(一)          視參賽隊伍多寡,擇優頒發獎牌、獎金,以資鼓勵。

(二)          獎金:

機關團體組:冠軍4000元、亞軍3000元、季軍2000元、殿軍1500元。

社會組:冠軍4000元、亞軍3000元、季軍2000元、殿軍1500元。

壯年組:冠軍4000元、亞軍3000元、季軍2000元、殿軍1500元。

長青組:冠軍4000元、亞軍3000元、季軍2000元、殿軍1500元。

十五、附則:

(一)          本大會為此次比賽之各隊人員、工作人員,供應中餐(餐盒及茶水)並於比賽後,於比賽地點四樓舉行選手聯誼之夜餐敘(BUFFET)

(二)          參加隊伍煩請自理交通行程

(三)          參賽資格若有爭議,煩請務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交由大會裁決。

(四)          如有冒名頂替、偽報情事、資格不符者,經查屬實之,將予之取消該隊之資格及所有成績。

十六、本競賽章程如有未盡事宜,隨時修正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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