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籠山國際青商會100年度『青商盃』桌球錦標賽簡章

一、     宗旨: 積極推展桌球運動,增進全民身心健康,提昇基層桌球技術之水準。

二、     指導單位:基隆市政府、基隆市體育會。

三、     主辦單位:雞籠山國際青商會。

四、     承辦單位:基隆市體育會桌球委員會。   

五、                 協辦單位:基隆市政府教育處、基隆市立體育場。   

六、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桌球規則。

七、     比賽資格: 團體組

      1、社會(男、女)組:限戶籍須設籍或服務機關於基隆市、金山、萬里、瑞芳、雙溪者均可自由組隊參加。<女子組三隊以上才辦理>

2、機關團體(男、女)組:限基隆市、金山、萬里、瑞芳、轄內中央、省市所屬機關、學校、銀行、合作社等正式編制員工,報名單位請加印信以示證明,在校生不得參加本組。

               3、高中、國中、國小(男、女)組: 限基隆市、金山、萬里、瑞芳、雙溪轄內公私立國中國小,由學校組隊參加,不得跨組參賽。<跨社會組不在此限>

八、     活動時間:中華民國100年5月21日。

九、     活動地點:基隆市立體育館(基隆市信二路40號二樓)。

十、參賽規則:

  (一)團體組每人限報一組一隊,不可重複報名,(機關組除外)如經大會發現逕予除名。

 

      如有遺漏造成雙包者,以第一場出賽為主,第二場出賽隊伍則判定棄權。        

 

  (二)機關團體組如男子組人數不足,可以女性參加。<須符合參賽資格,唯每隊不得

 

      超過二名(含二名)。

 

(三)學生組:男女生分組別比賽,不可跨組。(女性不可跨組打男子組)

 

十一、比賽方式:

(一)團體組: 本會視報名隊數多寡決定賽制,每組均採四單一雙(1單、2單、3雙、4單、5單)

五局三勝制,單、雙不能重複出場,每場均採五局三勝制。每隊報名參賽選手最少六

人,最多八人,每人限報一隊參賽。(學生組每校最多限報二隊)

(二)報名日期:

  自即日起至100年5月4日〈星期三〉,逾期不受理。

(三)報名方式: 一律採網路報名,請E-mail至jay202city@msn.com 信箱,報名後會自動

回覆確認,如有問題請電0921106665 左念豫小姐、0936121869 吳俊傑先生。

(五)報名費:

      機關、社會團體組300元,學生團體200元,

  報名費請存入:700-0011172-0136044、戶名:左念豫

十二、比賽項目:

                            團  體  組

1、社會男子組

6、國中男子組

2、社會女子組

7、國中女子組

3、機關男子組

8、國小男子組

4、機關女子組

9、國小女子組

 5、高中女子組

10、高中男子組

十三、抽籤:

於100年5月9日〈星期一〉下午13:00,於國立瑞芳高工體育組由本會統籌抽籤(預定於5月

16日前公布於基隆市體育會桌球委員會網站)

十四、比賽用球:Nittaku日桌牌三星白色球

十五、獎勵:社會男、女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及獎金或獎品,機關及學生組取前四名頒發獎盃及獎品

,學生加頒獎狀。(三到六隊取前三名)

十六、競賽附則:

(一)各組選手必須攜帶能證明身份之有效證件(須有照片)學生組須有學生證, 以備查核;當場無法提出證件者,取消該員比賽資格。

(二)應按預定比賽時間提前一小時到場, ,如比賽時間有所變更,以大會競賽組報告為準未出場者則視同棄權。

(三) 選手本人保證身心健康,志願參加比賽,競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本人願負全責,一切責任與主辦單位無關。

十七、申訴方式:

(一)              比賽發生爭議時,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依規則判定之。

(二)              球員資格之抗議,應於該點比賽結束前提出,否則不予受理。雙包案時,由當事  球員向大會表示其所屬球隊,否則裁定以第一次被排上名單之球隊為所屬球隊,球員不得異議。

(三)              合法之申訴,於該場比賽結束三十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教練簽章,向大會提出,並繳交保證金壹仟元,抗議成立時退還,否則由大會充作獎品費。申訴以大會審判委員會之裁定為終結,不得再訴。

十八、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大會得隨時更正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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