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中華民國桌球協會長青委員會
新北巿分會[會長盃]桌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 旨:為響應政府推行全民運動,提昇新北巿長青球友之球技與興趣,並增進球友間之情誼,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中華民國桌球協會長青委員會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桌球協會長青委員會新北巿分會
四、贊助及協辦單位:東暎體育用品企業有限公司/新北市海山高級中學
五、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00625日(星期六)
六、比賽地址:新北巿海山高中學生活動中心舉行(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15號)。
七、比賽資格:凡新北巿居民(以身分證住址為憑)符合各組比賽年齡規定者,均可自由組隊報名參加。
八、比賽項目:
團體賽:
男子組,每人限報名一組一隊(若男子人數不足,可男女混合組隊)。
1>.40歲組(40~49歲,民國60年(含)以前出生)
2>.50歲組(50~59歲,民國50年(含)以前出生)
3>.60歲以上組(60~79歲,限民國40年(含)以前出生)
女子組:40歲以上自由組隊(限民國60年(含)以前出生)

九、比賽方式:
1).預賽視報名隊數隊一組循環,取2隊進入決賽,決賽採單淘汰制。
2).男子團體40、50歲組採6人5分制(單單雙單單),每隊下場者最多(含隊長)可報名8人。
3).男子團體60歲以上組,採2人3分制(單雙單):單打可兼雙打,每隊最多可報名4人。
4).女子團體組採4人5分制(單單雙單單,單打可兼雙打)最多可報名6人
5).40、50歲男子團體隊組各限報20隊。
6).男子團體60歲以上組限報16隊
7).女子組限報8隊。
8).各場比賽均採用五局三勝以及每局11分制。
9).為使比賽順利進行,大會得採分桌比賽。
10).為使球友增加以球會友,切磋球技的機會,大會得視各組報名情況,邀請隊伍參賽。
十、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訂公佈之最新桌球規則
十一、比賽用球:Nittaku三星黃色球
十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2011年5月31 日止
十三、報名方式: (通訊報名以掛號郵件送達為準)
1).通訊報名:掛號郵件/填寫本會簡章附之報名表(可自行影印),連同保證金(電匯存根聯影本)一起郵寄,未繳保證金者將不列入賽程。
地 址:236新北巿土城區學府路一段32巷10號3樓
收 件 人:林進鑫
聯絡電話: 0937-934-547

2).網路報名:請於報名專區http://gb.tovery.net/hp2013/報名
3).保證金:每隊新臺幣1,000元整,於比賽當日報到時全額退還,若未報到則保證金沒收,做為大會比賽費用。
4).電匯請匯至玉山銀行(銀行代碼808)
戶名:林進鑫
帳號:0808-968-124156
玉山銀行-連城分行

十四、聯絡人及電話:
1).新北巿分會會長 鄭惠平 0955-265-058
2).新北巿分會總幹事 林進鑫 0937-934-547

十五、抽籤:民國100年6月11日星期六下午2時於新北巿板橋區乒乓球協會(新北巿板橋區智樂路玫瑰公園活動會址),凡未出席者由本會代抽,事後不得有異議。
十六、獎勵:各組取前四名,依名次頒發個人獎牌
十七、申訴:
1).比賽爭議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以裁判為終決,如無明文規定者以審判委員會之決議為終決。
2).申訴問題發生15分鐘內,由領隊或教練簽章提出書面申訴,送審判委員會審查,並繳納保證金新臺幣2,000元整,經判決認為申訴無理由時,得沒收保證金做為大會獎勵金。
十八、附則:
1).參賽選手請穿著運動上衣及短褲(不可穿黃色上衣),並在運動上衣背面繫上大會發給之姓名布。
2).選手因故不能參加比賽,可以在秩序冊印製完成之前和報名處聯繫,更換選手名單,秩序冊印製完成之後則不可以要求更換名單。
3).如有重複報名,以第一次出場比賽名單為準。
4).球員出賽時若友隊要求,必須備妥身份證以供查驗,否則以棄權論。
5).發現冒名頂替情事者應當場向裁判提出抗議,如抗議成立則該隊(員)喪失比賽資格。
6).大會代訂便當,請自備容器(樓下有飲水機)。
7).比賽前選手如自覺身體不適者請自行停止比賽,如勉強參加比賽致發生任何事故,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8).為保障球友快樂平安與賽,參加比賽選手一律由大會統一辦理保險事宜
十九、本規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布之。

 

報名詳請請洽:  

http://www2.cybertabletennis.com/portal/bGameInfo.aspx?id=FB4422A7F9004232AA08DD1AA525E0F6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ITT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