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台北市北投區體育月桌球邀請賽~競賽規程~修正版
依據體委全字第0990021894號函,北市教體處字第09931074100號函辦理
一、宗 旨:為促進各校互動,提昇桌球技術水準,倡導正當休閒活動增進生活品質,而達到身心健康,特舉辦本比賽。
二、指導單位:行政院體育委員會、臺北市政府教育局、臺北市體育處、臺北市北投區公所、臺北市體育總會
三、主辦單位:台北市北投區體育會
四、承辦單位:北投區體育會桌球委員會
五、協辦單位:臺北市立逸仙國小
六、比賽規則: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之最新桌球規則
七、比賽器材:DNNIC球檯、紅雙喜球或雙魚三星比賽球(白色)
八、比賽日期:中華民國99年11月14日(星期日)上午八點半開賽。
九、比賽地點:台北市北投區新民路2號 (逸仙國小 體育館)
十、比賽項目:團體賽
(1)國小兒童男子組(限四年級以下,均可自由報名參加) (限18隊)
(2)國小兒童女子組(限四年級以下,均可自由報名參加) (限18隊)
(3)國小少年男子組(限五、六年級,均可自由報名參加) (限18隊)
(4)國小少年女子組(限五、六年級,均可自由報名參加) (限18隊)
(5)社會男子組(各機關學校、工商團體及球友,均可自由報名參加。)(限9隊)
(6)社會女子組(各機關學校、工商團體及球友,均可自由報名參加。)(限9隊)
十二、比賽辦法:比賽方式:
(1) 採五人五分團體賽(五點全部單打)。
(2) 依報名隊數決定賽制。
(3) 國小組同單位各組限報名兩隊,社會組各單位限報一隊。
十三、報名辦法:
(1) 自即日起至10月22日止,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2) 報名E-MAIL至 vinhunghe@hotmail.com 信箱或傳真:(02)2225-1372。
聯絡人:何文宏 手機:0919-953-061
十四、報名費用:
(1) 各隊收取報名費用 700元整。
(2) 報名費請至銀行匯入:
合庫代號 006 帳號1081-872-020148 埔墘分行 戶名:何文宏。
(3) 報名費用請於99年10月22日前報名截止日前匯入代收帳號,未匯入者視同未報名完成(報名後請保留匯款明細表,在比賽當天攜帶,以便確認報名)。
十五、抽籤:99年10月31日下午二點,於假台北市北投區中和街534號10F(秀山里活動中心)舉行,未到場者由大會代抽,各隊不得異議。抽籤完後賽程及時間表公佈在(桌球網站)業餘桌球好手之家。
十六、獎勵方式:(1)國小組前四名頒發獎狀及獎盃,五至六名頒發獎狀。
(2)社會組取前四名頒發獎狀及獎盃。
十六、申訴方式:(1)比賽發生爭議時,如規則上有明文規定者,依規則判定之。
(2)如無明文規定者,由大會裁判長做最終判定。
十七、競賽附則:
(1)比賽每人只能報名一隊,以第一次出賽為主。
(2)如棄權或冒名頂替或因未到而判棄權者,取消該員之資格,其已比賽之成績全部不予計算,並不得再賽。
(3)應按預定比賽時間提前一小時到場,如比賽時間有所變更,以大會競賽組報告為準未出場者則視同棄權。
十八、本賽程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正公佈之。
報名表:
報名單位(隊名):
聯絡地址:
聯 絡 人: 聯絡電話: 行動電話:
電子信箱(E-mail):
團體組別:□國小兒童男子組□國小兒童女子組□國小少年男子組
□國小少年女子組□社會男子組□社會女子組
職稱 |
姓 名 |
領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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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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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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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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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手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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