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内湖區第二屆「區長盃」桌球錦標賽實施計畫
一、目 的:積極推廣桌球運動,增進全民身心健康,提升桌球技術水準。
二、主辦單位:臺北巿內湖區公所
三、指導單位:臺北巿政府民政局、臺北巿體育處
四、協辦單位:臺北巿立麗山國民中學、臺北巿內湖區各里辦公處
臺北巿內湖區各級學校、三軍總醫院
新臺北有線電視股份有限公司
五、比賽日期: 100年7月23至24日(星期六、日)
六、開幕地點: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學生活動中心3樓(閉幕亦同)
七、比賽地點: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學生活動中心3樓
八、比賽組別:(除首長組外,均為團體賽)
(一) 國小高年級男生組:(國小5、6年級、含應屆畢業生)
(二) 國小高年級女生組:(國小5、6年級、含應屆畢業生)
(三) 國小中低年級男生組:(國小4年級以下)
(四) 國小中低年級女生組:(國小4年級以下)
(五) 國中男子組
(六) 國中女子組
(七) 社會男子組
(八) 社會女子組
(九) 主管組
九、參加資格:
(一)學生組:
(1)臺北市轄區內的國小學童,以學校為單位,分中低年級、高年級及國中組。
(2)其他學區學校限報名一組一隊。
(二)社會組:男子組及女子組,凡設籍於臺北市或於臺北市工作者均可報名。全運會代表或國家選手及參與全國中正盃選手不得報名。(為防冒名,參賽隊員應攜帶身分證正本或工作證明以供查驗,未攜帶者不得參加比賽。)
(三)主管組(個人組):服務於本區各機關首長、校長及里長。
十、報名辦法:
(一)時間:自即日起至100年7月1日止
(二)費用:免費
(三)網路報名:請至「業餘桌球好手之家網站(http://yctu.org)報名」
(四)限制:人數每隊報名選手人數不得超過8人,超過時大會將予刪除。
(五)確認:完成報名手續後請上業餘桌球好手之家網站確認。
十一、比賽方式:採6人5分制團體賽(單.單.雙.單.單)單雙不得兼。
十二、比賽用桌、球:中華桌協認定之比賽球桌、白色比賽球。
十三、比賽方式:採用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審定之最新規則(100年)。
十四、比賽制度:採雙敗淘汰制。
十五、比賽細則:
(一)球員每人限報一組一隊,若重複報名時,以最先出賽之隊伍為準。
(二)女生不得參加男生組比賽;但社會女子組未能成隊時,可參加男子組。
(三)若參賽資格有爭議時,無法立即提出身分證明者,該點以棄權論,並取消該點以後之比賽資格。
十六、開幕典禮:100年7月23日上午8時30分,9時0分正式比賽。地點: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學生活動中心3樓。為使內湖區「區長盃」永續經營,提倡優良運動員精神,請各隊務必要撥冗參加。
十七、閉幕典禮:100年7月24日下午5點(俟賽程結束後舉行)。
十八、抽籤會議:7月8日下午3點於臺北市立麗山國民中學學生活動中心舉行,未到場者,由大會代抽,各隊不得異議。
十九、獎 勵:
(一)每參賽隊(以隊為主),由大會贈送精美禮物。
(二)各組錄取名額如下
(1)各組參賽隊(人)數不足8隊(人)時,錄取前3名。
(2)各組參賽隊(人)數8-21隊(人)時,錄取前4 名。
(3)由大會頒贈(前3名)、獎盃及獎品。
二十、注意事項:
(一)開幕典禮結束隨即比賽,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二)各組排點時,不得輪空,輪空者整隊以棄權論。
(三)本賽程預計2日內辦畢,各組報名以25隊為上限,額滿則不再受理,請儘早報名。
(四)安全保險:凡參加本活動人員均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五)參賽人員若於活動前自覺身體不適者,請自行停止比賽,勉強參與致發生任何意外事故,主辦單位概不負責。
(六)醫療維護:請三軍總醫院於會場協助設置簡易醫護站。
二十一、經費來源:本活動經費由內湖污水處理廠及內湖垃圾焚化廠回饋經費項下支應。
二十二、本計畫奉 區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詳情請洽:http://www2.cybertabletennis.com/portal/cGameInfo.aspx?id=CCC8FA3033B3490494B5ECD0E0F989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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